※最後一哩實習生

一、目的

做為本部護理新進人員接軌,減緩新進人員壓力,並培植成為專業護理人員,提高護理教育水準並促進學術交流,特接受各院校最後一哩、綜合選習或就業學程之實習生來院實習。

二、範圍

各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至本院進行最後一哩、綜合選習或就業學程之實習生。

三、實習類別

在各單位護理臨床教師指導下,有限度地參與醫療照護、檢查或其他工作。

四、實(見)習期間及學生資格

各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之專科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實習期間由本院護理部與送訓校系依相關法規議定。

五、申請時間及程序

1.每年9月至隔年4月,請各院校實習組依實習生志願提出實習單位與人數需求。本部將依興趣單位進行安排。

2.由擬委託實習之學校備函及合約書,檢附相關資料,向本院護理部提出申請,未經本院函復通知其來院辦理報到前,不得提前到院實習。各院校送學生來院實習前一個月,須備相關資料一份至本院護理部,包含實習計畫書、學生名單、實習日期、單位、人次、姓名、體檢報告總表、保險等。

3.實習生至本院實習後,第一週與臨床教師及護理長,配合實習目標,雙方作最佳的實習安排,供擬實習進度,並繳交一份給予病房單位護理長存檔。

4.體檢:本院實習學生一律須接受體檢,或檢附最近一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核可之各醫所體檢報告,項目包含胸部X-ray、B型肝炎表面抗體及抗原之篩檢…等,實習前仍未受體檢者,或拒絕體檢者,終止報到實習。

5.針扎:本院實習學生在實(見)習、訓練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如針扎、手術器械切割傷等,請依本院感染管制「尖銳物品扎傷之感染管制措施」處理,在院內時比照員工方式處理。

6.實習合約:合約書中請註明實習起訖日期、學生數及相關之義務權利。

7.實習保險:本院實(見)習實學生於本院實習前,其學校應負辦理實習實學生校外實習保險責任,且傷害保險最低保額100萬,並得附加傷害醫療險。

六、實習學生享有本院之福利

1.依照其志願安排實習單位。

2.免費提供住宿,每梯容額6位。

3.就醫,實習學生院內就醫,優待方式比照本院員工(門診與住院)。

4.圖書館,實習學生於院內借書,優待方式比照本院員工。

5.停車,院內汽機車停放,實習學生比照本院員工且依本院「員工停車證申請辦 法」規定。

6.免費提供實習日之員工午餐。

7.實習結束,有意願留任之實習生,實習檢討會後直接面試,通過面試者將以其 實習單位為未來新進人員就職之單位,並縮短試用期。

8.若成為本院新進人員,專人協助輔導讀書報告,協助順利護理能力N1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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