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檢條件: 1.45歲以上未滿70歲女性。
2.40歲以上未滿45歲且二等親內血親曾患乳癌之婦女。
◎篩檢方式:乳房X光攝影。
◎篩檢頻率:每兩年一次。
◎需攜帶文件: 1.健保IC卡、國民身分證。
2.二等親內血親(祖母、外祖母、母親、女兒或姊妹)曾患乳癌
之診斷證明
◎快速通關口: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請至1F轉診中心報到)
每週六上午8:00~12:00(請至3F健診中心報到)
歡迎團體預約(5人以上)團約及諮詢電話:08-7665995轉1338
或1339(1F轉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