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進活動
員工健檢

◎員工健康(體格)檢查暨管理

一、健康(體格)檢查之類別、頻率及項目:

類  別 頻  率 項  目
新進人員 到職前進行一般體格檢查、特殊體格檢查 依法令規定項目,再增列B 肝抗原(體)、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C 肝【第一線工作人員】等抗體檢驗
在職人員

健康檢查:

1.40歲以下:1次/ 3年

2.40歲(含)以上至65歲以下:1次/ 2年

3.65歲(含)以上:1 次/年

除法令規定項目外,增列心電圖、腹部、乳房超音波及男性:AFP、CA19-9、PSA(50歲以上)、女性:AFP、CA19-9等腫瘤指標血液檢查項目。經同意可一併進行口腔癌、大腸癌、女性子宮頸癌及乳癌篩檢(檢查結果不列入紀錄表)
特殊健檢 特殊健康檢查:1次 /年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健康檢查
全院員工 1次 /年 胸部X光攝影

二、異常追蹤管理:

類  別 追  蹤  項  目
新進人員 B肝、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第一線工作人員)陰性者
在職員工 (1)膽固醇≥260、(2)三酸甘油脂≥500、(3)低密度膽固醇≥ 190、(4)GPT≥ 120、(5)血壓≥160/100、(6)空腹血糖≥ 126或≥ 200有糖尿病者、(7)尿蛋白:++(8)心電圖:心肌缺氧、(9)特殊健康檢查項目:甲狀腺功能檢查(free T4、TSH)異常者、(10)腫瘤指標項目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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