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入住對象
生活起居無法自理且病情穩定者,如腦中風、骨折或手術後需照料者。
需管路照護者(如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或造廔管)。
慢性長期療養者。
出院後仍需特殊護理照護者。
※限制
罹患傳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有暴力或遊走之失智症者恕不收住。
※入住流程
預約參訪→現場參觀→專人服務說明→留下聯絡方式→預約入住→安排入住。
※應備文件
病歷摘要(內含疾病診斷、用藥及血液、生化、尿液等三個月內檢驗報告)
體檢報告(三個月內胸部X光片光碟、糞便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及寄生蟲感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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