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與探訪須知
相關注意事項

膳食服務及費用

1、本院提供代訂膳食服務,當您辦妥住院手續後,請告知護理人員協助為您訂餐。

2、本院提供代訂家屬餐(包含一般餐、鹹粥、白粥),不限數量,請告知護理人員協助為您訂餐。

3、伙食費計算,凡使用鼻胃管、胃瘻口、腸瘻口灌食者,其膳食費可由健保局給付外,未符合健保給付規定之伙食費由病人自行負擔。本院膳食費之計算方式為自開伙日起算,按餐計算,一併於出院時列帳繳款。

4、本院病人餐循環菜單及伙食費用公告於各護理站「寶建醫院訂餐費用說明」告示牌上,請至護理站櫃檯瀏覽。

5、於病房內不可烹煮食物,每病房樓層溫熱間備有電鍋、製冰機、飲水機供您使用。

※普通餐與治療餐之訂餐送餐時間表

餐別 早餐 午餐 晚餐
訂餐時段 當日05:15前 當日10:15前 當日15:15前
送餐時段 07:00-08:00 11:00-12:00 16:00-17:00

被服物

1、住院期間將提供病人服、枕頭、太空被、床單類等,使用過之衣物請送至各樓污物間,本院將派專人處理。

2、病室內設有衣物櫃,請將您的物品按病床號收置於衣物櫃內。

3、每病房樓層溫熱間均設有投幣式洗衣機、烘乾機供您處理個人衣物,請勿於病室內、樓梯間晾曬衣服。

請假規則

1、依健保局規定,除特殊重大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經主治醫師同意並簽署請假單後始得外出,每次請假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為限,晚上於10點前必須返院,夜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外出或請假逾時未返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2、住院期間若離開病房,請告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應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並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後始得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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