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我們到門診或急診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

綜合來說,一般以健保看門診,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
(1)掛號費 (2)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3)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門急診(健保)各類身份掛號費與基本部分負擔:

種類 一般門診 急診
  日(夜)間掛號費 基本部分負擔 掛號費 基本部分負擔
一般民眾 100 240 200 400
特約對象 50 240 100 400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50 50 100 300
中低收入戶 100 240 200 300
福保(IC卡註記) 0 0 0 0
榮民
(IC卡註記)
65歲以上 0 0 0 0
65歲以下 100 0 200 0
三歲以下兒童 100 0 200 0
重大傷病 100 0 200 0
牙醫 100 50 -- --
慢箋第二次 0 0 -- --

註: 1.門診手術及住院患者出院後 30 日內,第一次回診(複診)可減免部分負擔140元。

2.辦理押金退費及預繳醫療費用者,請攜帶健保卡及第二證件(如: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與收據正本,至批掛櫃台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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