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服務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我們到門診或急診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
綜合來說,一般以健保看門診,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
(1)掛號費 (2)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3)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其他說明:
條件 | 說明 |
復健部分負擔 | 復健同一療程,每次簡單或中度治療收取門診部分負擔費用 50 元。 |
可免除部份負擔之身分 | 1.持有衛生主管機關訂定的重大傷病資格,如血友病、紅斑性狼瘡、重型地中海貧血等 2.生產 3.急性腦中風發病三十日內 4.早產兒合併法規所列之併發症經主治醫師認定,自出生日期起算三個月內免部份負擔,不須申請重大傷病卡 5.榮民 6.百歲人瑞 7.職業病、職業傷害 8.低收入戶 9.預防保健 10.三歲以下 |
以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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