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我們到門診或急診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

綜合來說,一般以健保看門診,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
(1)掛號費 (2)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3)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其他說明:

條件 說明
復健部分負擔 復健同一療程,每次簡單或中度治療收取門診部分負擔費用 50 元。
可免除部份負擔之身分 1.持有衛生主管機關訂定的重大傷病資格,如血友病、紅斑性狼瘡、重型地中海貧血等
2.生產
3.急性腦中風發病三十日內
4.早產兒合併法規所列之併發症經主治醫師認定,自出生日期起算三個月內免部份負擔,不須申請重大傷病卡
5.榮民
6.百歲人瑞
7.職業病、職業傷害
8.低收入戶
9.預防保健
10.三歲以下
以上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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